一、幼有所育
1.優孕優生服務
?。?)農村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
服務對象:農村計劃懷孕夫婦。
服務內容:免費為農村計劃懷孕夫婦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計劃懷孕夫婦可在現居住地接受該項服務,享受與戶籍人口同等待遇。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試點工作技術服務規范(試行)》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孕產婦健康服務。
服務對象:孕產婦。
服務內容:免費為孕產婦規范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檢查、2次孕中期健康檢查、2次孕晚期健康檢查、1次產后訪視、4次健康指導和1次產后42天健康檢查。開展1次血清學產前篩查和1次產前超聲篩查,為篩查出的符合條件且自愿接受產前診斷的高風險孕婦(胎兒)免費提供1次產前診斷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及相應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事項,由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承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承擔。我省支出事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婦聯。
?。?)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
服務對象:農村計劃懷孕生育婦女。
服務內容:為準備懷孕的農村生育婦女在孕前3個月至孕早期3個月增補葉酸,并提供健康指導、追蹤隨訪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新劃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工作規范(2019年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婚前保健。
服務對象:符合婚姻登記有關規定,男女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南省,并在我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雙方。
服務內容:免費提供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指導和婚前衛生咨詢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免費婚前保健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民政廳。
?。?)基本避孕服務。
服務對象:育齡夫妻。
服務內容:免費提供基本避孕藥具和免費實施基本避孕手術。
服務標準:1.免費基本避孕藥具:在省級集中采購環節用于購買免費基本避孕藥具;在省、市、縣、鄉各級存儲和調撥環節主要用于藥具運輸、倉儲設備購置和維護,倉儲場地租用、質量抽查檢測、記錄等工作;在發放服務環節主要用于服務機構開展咨詢指導、初診排查、提供藥具和信息登記等服務。2.免費基本避孕手術和隨訪服務:免費基本避孕手術結算標準按照省級衛生健康、財政、醫保部門等印發的現行醫療服務價目執行,結算項目內容依據《臨床診療指南與技術操作規范:計劃生育分冊》(2017修訂版)和《絕經后宮內節育器取出技術指南》確定。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生育保險。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繳費人員。
服務內容: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服務標準:生育保險待遇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其中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支出責任: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符合規定的參保人員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含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牽頭負責單位:省醫保局。
2.兒童健康服務
?。?)預防接種。
服務對象:0~6歲兒童。
服務內容:對適齡兒童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進行常規接種。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預防接種工作規范(2016年版)》執行。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
支出責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疾控局。
?。?)兒童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0—6歲兒童。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的常住0—6歲兒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內、滿月、3月齡、6月齡、8月齡、12月齡、18月齡、24月齡、30月齡、3歲、4歲、5歲、6歲各1次)免費健康檢查,具體包括:新生兒苯丙酮尿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篩查,新生兒訪視、新生兒滿月健康管理,嬰幼兒健康管理、學齡前兒童健康管理,開展體格檢查、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聽力、視力和口腔篩查,進行科學喂養(合理膳食)、生長發育、疾病預防、預防傷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導;為0—3歲兒童每年提供2次中醫飲食調養服務,向兒童家長教授兒童中醫飲食調養、起居活動指導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及相應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事項,由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承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承擔。我省支出事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
3.兒童關愛服務
?。?)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
服務對象: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服務內容:為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補貼。
服務標準: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民發〔2010〕161號)、《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孤兒養育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9〕6號)、《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司法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河南省委員會河南省婦女聯合會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民文〔2019〕174號)執行。省按照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合理確定孤兒基本生活標準,建立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標準參照當地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補貼按照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發放方式和資金渠道進行保障。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級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0)困境兒童保障。
服務對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47號)執行。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患重大疾病、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服務內容:為困境兒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醫療保障、教育保障,落實撫養監護責任。為殘疾的困境兒童提供康復救助等福利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47號)執行。困境兒童信息系統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會)建立困境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村(居委會)兒童主任定期走訪并有詳細走訪記錄。
支出責任:省、市、縣級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1)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
服務對象: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未滿16周歲的農村戶籍未成年人。
服務內容:指導落實家庭主體監護責任,提供家庭監護指導、心理關愛、行為矯治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豫發〔2016〕12號)執行。農村留守兒童信息系統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會)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一人一檔,村(居委會)兒童主任定期走訪并有詳細走訪記錄。
支出責任:省、市、縣級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二、學有所教
4.學前教育助學服務
?。?2)學前教育幼兒資助。
服務對象: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認定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
服務內容:發放生活補助,減免保教費。
服務標準: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費,在此基礎上,對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園幼兒,按照年生均600元標準補助保教費。
支出責任:生活補助費資金由市縣統籌解決,保教費補助資金由省財政負擔。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的經費,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具體比例由各地確定。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5.義務教育服務
?。?3)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
服務對象:義務教育學生。
服務內容: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國家和省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公用經費予以保障,對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公用經費給予補助。
服務標準: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為小學720元,初中940元;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按寄宿生數年生均增加300元;統一城鄉不足100人的規模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和取暖費每生每年補助30元等政策;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
支出責任: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由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4)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
服務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服務內容:免費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免費為小學一年級學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免費提供地方課程教科書。
服務標準: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小學一年級字典14元。省規定課程普通小學和普通初中教科書免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5元。市、縣級制定免費提供本級課程教科書補助標準。
支出責任:國家規定課程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省定課程由省財政負擔,市、縣級自定課程由市、縣級負擔,具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免費教科書資金支付方式為省級集中支付,具體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資金支付方式的通知》(豫財教〔2020〕16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5)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服務對象: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服務內容: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
服務標準: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基礎標準為每生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基礎標準50%核定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5∶5的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6)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
服務對象:欠發達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
服務內容: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地區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
服務標準:基礎標準每生每天5元。
支出責任:國家計劃地區所需經費由中央負擔;地方計劃地區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生均定額獎補,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6.普通高中助學服務
?。?7)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服務對象: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服務內容: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
服務標準: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可以按《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在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具體標準,可以分為2—3檔。
支出責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8)普通高中免學費、住宿費。
服務對象:具有正式學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原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服務內容:免除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住宿費。
服務標準:免除學費、住宿費標準按照各級政府及其價格主管、財政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執行。對在教育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除學費、住宿費標準的學生,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學費、免住宿費標準給予補助。
支出責任:原建檔立卡貧困學生西部大開發政策縣由中央、省按8∶2比例共同承擔,其他縣(市)由中央、省按6∶4共同承擔;非原建檔立卡其他3類學生西部大開發政策縣由中央、市縣按8∶2比例共同承擔,其他縣(市)由中央、市縣按6∶4比例共同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
7.中等職業教育助學服務
?。?9)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
服務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農村(不含縣城)學生。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提供國家助學金。
服務標準: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可以按《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在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具體標準,可以分為2—3檔。
支出責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0)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
服務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在校學生。
服務內容:免除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學費。
服務標準:按照各級政府及其價格主管、財政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
支出責任: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校就讀學生和戲曲表演專業學生,所需免學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生源地為中央確定第一檔省份的,按8∶2的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分擔,其中:省屬學校由省級承擔,市、縣級所屬學校由省與市縣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國家免學費政策范圍以外的地方擴面所需資金由我省自行分擔,具體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分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勞有所得
8.就業創業服務
?。?1)就業信息服務。
服務對象:有就業創業需求的勞動年齡人口。
服務內容:提供就業創業和勞動用工政策法規咨詢;發布人力資源供求、市場工資價位、職業培訓、見習崗位等信息。
服務標準:按照《公共就業服務總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77號)等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和文件要求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創業開業指導。
服務對象:有就業創業需求的勞動年齡人口。
服務內容:為有求職需求的勞動者提供求職登記、崗位推薦、招聘會等服務;對有創業需求的勞動者提供創業開業指導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公共就業服務總則》、《職業指導服務規范》、《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規范》、《職業介紹服務規范》、《現場招聘會服務規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77號)等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和文件要求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3)就業登記與失業登記。
服務對象:勞動年齡內的勞動者。
服務內容:為實現就業的勞動者提供就業登記服務。為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提供失業登記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公共就業服務總則》、《就業登記管理服務規范》、《失業登記管理服務規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77號)等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和文件要求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4)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
服務對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聘用人員;辭職辭退、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取消錄(聘)用、被開除等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的未就業的原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軍隊文職人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中專畢業生;自費出國(境)留學的高校畢業生及其他因私出國(境)人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中方雇員;自由職業或靈活就業人員;其他流動人員。
服務內容:檔案的接收、轉遞;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和歸檔;檔案的整理和保管;為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提供檔案查(借)閱服務;依據檔案記載出具存檔、經歷、親屬關系等相關證明材料;為相關單位提供入黨、參軍、錄(聘)用、出國(境)等政審考察服務;黨員組織關系的接轉等。
服務標準: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12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人社廳發〔2018〕102號)、《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范》等文件和國家標準要求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5)就業見習服務。
服務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
服務內容:為有見習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提供見習崗位;為見習人員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豫人社規〔2019〕6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實施夢想啟航河南省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號)、《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支出責任: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費由見習單位承擔,見習補貼由各級政府承擔,從就業補助資金中支出,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就業援助。
服務對象: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
服務內容: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條件的,按照要求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
服務標準:按照《就業援助服務規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8〕77號)、《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財社〔2018〕8號)、《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23號)等公共就業服務標準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7)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生活費補貼。
服務對象:參加培訓并符合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
服務內容:對參加培訓并符合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生活費補貼。
服務標準:具體補貼標準由各級政府明確。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與我省各級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中央分擔比例主要依據地方財力狀況、保障對象數量等因素確定,其余部分由我省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8)“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服務。
服務對象:所有單位和個人。
服務內容: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信息公開、業務辦理和投訴舉報等服務。
服務標準:人工服務為每周5×8小時,自助語音服務為每周7×24小時,綜合接通率達到80%以上。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9)勞動關系協調。
服務對象:用人單位及所有勞動者。
服務內容:提供勞動關系法規政策咨詢、勞動用工、薪酬以及勞動關系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指導,提供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示范文本和企業薪酬分配指引等服務。
服務標準:提供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示范文本和薪酬分配指引。定期發布有關工資信息。免費提供企業工資指導線等信息。
支出責任: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工作所需經費由省財政予以補助,其余由市、縣級政府負責。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0)勞動用工保障。
服務對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服務內容:提供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維權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勞動保障監察條例》《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9.工傷失業保險服務
?。?1)失業保險。
服務對象:依法參保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失業人員。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職工、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
服務標準:相關費用標準和具體方案由省級政府確定。
支出責任:省級政府負責,在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工傷保險。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繳費人員,具體人員范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確定。
服務內容:提供參保經辦服務。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保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服務標準: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個人不繳費。符合規定的參保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所需資金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或由用人單位支付。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病有所醫
10.公共衛生服務
?。?3)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戶籍及非戶籍居民)建立統一、規范的電子居民健康檔案。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及相應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4)健康教育與健康素養促進。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詢、健康科普等服務。每年發布全省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和中醫藥健康文化素養水平數據。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及相應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疾控局。
?。?5)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服務對象: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員及相關人群。
服務內容:及時發現、登記、報告及處理就診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傷病員,提供傳染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范知識宣傳與咨詢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規范(2015版)》《全國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技術指南(2016版)》等執行。不得瞞報、漏報、遲報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告的傳染病。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疾控局。
?。?6)衛生監督協管服務。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居民提供食源性疾病及相關信息報告、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職業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巡查、計劃生育信息報告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及相應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疾控局。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轄區內原發性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3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發性高血壓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篩查、隨訪評估、分類干預、健康體檢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國家基層高血壓防治管理指南(2020)》《國家基層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2)》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8)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現癥地方病病人。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大骨節病、克山病、氟骨癥、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狀腺腫大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進行社區管理。
服務標準:對慢型克山病患者每3個月隨訪1次,對大骨節病、氟骨癥、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狀腺腫大患者每年隨訪1次。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疾控局。
?。?9)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常住居民中診斷明確、在家居住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登記管理、隨訪評估、分類干預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0)結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轄區內確診的常住肺結核患者。
服務內容:為轄區內確診的常住肺結核患者提供密切接觸者篩查及推介轉診、入戶隨訪、督導服藥、分類干預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中國結核病預防控制工作技術規范(2020年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疾控局。
?。?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
服務對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服務內容:提供健康咨詢、行為干預、配偶/固定性伴檢測、隨訪、督導服藥等服務,配合相關機構做好轉介。
服務標準:按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隨訪工作指南(2016年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疾控局。
?。?2)社區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為人群干預。
服務對象: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為人群。
服務內容:為艾滋病性傳播高危行為人群提供艾滋病預防、性與生殖健康知識,推廣使用安全套,艾滋病、性病咨詢檢測等綜合干預措施。
服務標準:按照《異性性傳播高危人群預防艾滋病干預工作指南(2016年版)》《男男性行為人群預防艾滋病干預工作指南(2016年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承擔。
牽頭負責單位:省疾控局。
?。?3)基本藥物供應保障服務。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滿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藥需求?;舅幬锇凑找幎▋炏燃{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提高基本藥物供給能力。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
?。?4)食品藥品安全保障。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提供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標準跟蹤評價等服務。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實施風險分級、分類管理。
服務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分級分類負責。
牽頭負責單位:省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藥監局。
?。?5)農村婦女兩癌檢查。
服務對象:35—64歲農村婦女。
服務內容:提供宮頸癌檢查、乳腺癌檢查、檢查異常/可疑病例隨訪管理、人員培訓、健康教育和社會宣傳。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新劃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工作規范(2019年版)》及相關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財政統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解決。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婦聯。
11.醫療保險服務
?。?6)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繳費人員,具體人員范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1999〕38號)等有關規定認定。
服務內容:提供參保經辦服務。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具體保障內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1999〕3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服務標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待遇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1999〕3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符合規定的參保人員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牽頭負責單位:省醫保局。
?。?7)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繳費城鄉居民。具體人員范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194號)等有關規定認定。
服務內容:提供參保經辦服務。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具體保障內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19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21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服務標準:待遇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19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豫政辦〔2016〕21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各級政府按照規定對參保城鄉居民予以繳費補助。城鄉居民醫保補助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中央財政按照國家規定補助標準和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醫保局、稅務局。
12.計劃生育扶助服務
?。?8)農村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服務對象: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婦。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婦發放獎勵扶助金。
服務標準: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夫婦每人每月80元。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9)城鎮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
服務對象:只有一個子女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發放獎勵扶助金。
服務標準: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80元。
支出責任: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0)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
服務對象: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夫婦和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婦和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提供特別扶助金。
服務標準:我省執行標準為國家基礎標準的2倍,即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發放118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夫妻每人每月發放920元,一級、二級、三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每人每月分別發放1040元、780元、520元。
支出責任:國家基礎標準部分,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支出部分和提標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五、老有所養
13.養老助老服務
?。?1)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務對象:65歲及以上老年人。
服務內容:每年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服務;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醫體質辨識和中醫藥保健指導。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我省按6∶4比例分擔,其中54個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縣(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擔,我省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河南省醫療衛生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社〔2019〕42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中醫管理局。
?。?2)老年人福利補貼。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服務內容:為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綜合評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與健康狀況評估的銜接。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護理補貼。為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
服務標準:具體認定評估辦法及補貼標準由各級政府明確。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14.養老保險服務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退休人員。
服務內容: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金。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2006〕29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2015〕68號)及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的參保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參保對象提供參保經辦服務,給予繳費補貼,發放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期間或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發放喪葬補助費。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14〕84號)、《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豫人社〔2019〕3號)、《河南省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的意見》(豫人社規〔2021〕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政府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繳費人員按照規定給予繳費補貼。其中對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部分,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對我省提高的基礎養老金部分和繳費補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由省、市、縣級財政分擔。市、縣級政府按照程序報備后,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所需資金由當地政府承擔;對長期繳費的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承擔。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出,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牽頭負責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稅務局。
?。?5)家庭養老支持服務。
服務對象: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服務內容: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服務標準:具體補貼標準由市、縣級政府明確。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從當地就業補助、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等專項資金中支出。
牽頭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住有所居
15.公租房服務
?。?6)公租房保障。
服務對象: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服務內容:提供租賃補貼或實物保障。
服務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級政府確定。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省政府給予資金支持,中央給予資金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6.住房改造服務
?。?7)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
服務對象:棚戶區居民。
服務內容:提供實物安置或貨幣補償。
服務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級政府確定。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省政府給予資金支持,中央給予資金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8)農村危房改造。
服務對象:唯一住房經鑒定為危房或無住房的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
服務內容:提供危房改造補助,幫助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低收入群體解決住房安全問題。
服務標準:具體標準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或市、縣級政府確定。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省財政給予資金支持、個人自籌等相結合。
牽頭負責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七、弱有所扶
17.社會救助服務
?。?9)最低生活保障。
服務對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以及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
服務內容:為低保對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對已納入低保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通過增發低保金或拉大補助檔差等方式,適當提高救助水平。
服務標準: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河南省民政廳中共河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民〔2023〕1號)等相關規定執行。省級制定省域內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并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級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0)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服務對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服務內容: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辦理喪葬事宜。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特困人員供養辦法的通知》(豫政〔2016〕79號)、《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168號)相關規定執行。省級制定省域內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級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1)醫療救助。
包括城鄉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其中城鄉醫療救助:
服務對象: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以及縣級以上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具體救助對象范圍由市、縣級政府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等有關規定,根據本地經濟條件和醫療救助基金籌集情況、困難群眾的支付能力及基本醫療需求等因素確定。
服務內容:按照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給予分類資助。對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給予住院和門診救助。
服務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級政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22〕26號)等有關規定,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救助對象健康需求以及家庭困難情況、醫療救助基金支撐能力等因素合理設定。
支出責任:各項救助所需資金由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支出??h級以上政府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各級財政安排資金對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予以補助,并通過慈善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措資金。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牽頭負責單位:省醫保局。
疾病應急救助:
服務對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具體人員范圍按照《河南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認定。
服務內容:給予緊急救治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醫療服務機構診療規范執行。
支出責任: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省、市、縣級政府分級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各級財政安排資金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予以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2)臨時救助。
服務對象: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
服務內容:為救助對象發放臨時救助金;對有需要的救助對象發放衣物、食品、飲用水;對給予臨時救助金、實物救助后,仍不能解決臨時救助對象困難的,可分情況提供轉介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民文〔2019〕194號)相關標準執行。省級制定省域內臨時救助指導標準,并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級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
?。?3)受災人員救助。
服務對象: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
服務內容:及時為本行政區域內受災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對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的無房可住人員,因次生災害威脅在外安置無法返家人員,因災損失嚴重、缺少生活來源的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期生活救助;及時核定本轄區內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并給予資金、物資等救助;為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服務標準: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國家、省級啟動應急響應的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救助,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中央、省級財政按照標準安排資金。其他級別的自然災害救助,由受災地政府安排地方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牽頭負責單位:省應急廳。
18.公共法律服務
?。?4)法律援助。
服務對象: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
服務內容: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與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國家賠償案件的訴訟代理及非訴訟代理;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代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形式。
服務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全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務規范》《全國刑事法律援助服務規范》《河南省法律援助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司法廳。
19.扶殘助殘服務
?。?5)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服務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
服務內容: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提供生活補貼。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提供護理補貼。
服務標準:按照《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19〕67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2016〕60號)等文件執行。兩項補貼標準由省級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殘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長期照護需求統籌確定,并適時調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殘疾人的不同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1〕75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殘聯。
?。?6)無業重度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服務對象: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
服務內容:符合條件的對象,經個人申請,可以按照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服務標準: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省級制定省域內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標準,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支出責任:市、縣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級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民政廳、殘聯。
?。?7)殘疾人托養服務。
服務對象: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提供護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職業康復、勞動技能培訓、輔助性就業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體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殘聯、民政廳、財政廳。
?。?8)殘疾人康復服務。
服務對象:符合條件、有康復需求的持證殘疾人;符合條件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
服務內容:提供康復評估、康復訓練、輔具適配、護理、心理疏導、咨詢、指導和轉介等基本康復服務。為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提供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9年版)》及相關服務規范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殘聯、衛生健康委、民政廳。
?。?9)殘疾兒童及青少年教育。
服務對象:殘疾兒童、青少年。
服務內容: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提供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2年免費教育,對殘疾兒童普惠性學前教育予以資助,對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予以補助。
服務標準:具體資助、補助標準由各地政府明確。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殘聯。
?。?0)殘疾人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
服務對象:有就業創業培訓需求的殘疾人。
服務內容:為未就業殘疾人提供就業技能培訓,為在崗殘疾人提供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高技能人才培訓,為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殘疾人提供創業培訓,為高校殘疾畢業生、殘疾人高技能人才、貧困殘疾人、創業帶頭人、非遺傳承人等重點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服務,為用人單位提供雇主培訓,為求職殘疾人提供職業能力測評、人崗適配、推薦就業崗位等服務,為用人單位提供殘疾人信息、崗位設置、職業康復指導等服務,為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提供政策支持、庇護保障等服務,為自主就業創業的殘疾人提供項目推介、開業指導、政策支持等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國家級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服務規范、殘疾人就業培訓和崗位提供服務標準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中央和省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殘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殘疾人文化體育服務。
服務對象:殘疾人。
服務內容:在電視臺提供有字幕或手語的節目,在公共圖書館提供盲文和有聲讀物等閱讀服務;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和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配置適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無障礙條件。
服務標準:省、市級電視臺按照《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開放手語節目或加配字幕。各級公共圖書館建立盲人閱覽區域,公共圖書館與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按照《公共圖書館建設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等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殘聯、文化和旅游廳、廣電局、省委宣傳部、省體育局。
?。?2)殘疾人和老年人家庭無障礙環境建設。
服務對象:困難重度殘疾人,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
服務內容:分年度逐步為困難重度殘疾人、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無障礙設計規范》及相關技術方案執行。
支出責任:各級政府負責,中央財政適當補助。
牽頭負責單位:省殘聯、住房城鄉建設廳、民政廳。
八、優軍服務保障
20.優軍優撫服務
?。?3)優待撫恤。
服務對象:現役軍人、服現役或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離退休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
服務內容:為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撫恤金、優待金、生活補助或給予其他優待。
服務標準: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牽頭負責單位:省退役軍人廳。
?。?4)退役軍人安置。
服務對象:退役軍人。
服務內容:自主擇業、自主就業、自謀職業、復員、逐月領取退役金的,按規定享受扶持就業優惠政策;其他分別采取轉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方式予以安置。
服務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退役軍人逐月領取退役金安置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牽頭負責單位:省退役軍人廳。
?。?5)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
服務對象:退役軍人。
服務內容:對有就業需求的退役軍人,提供專場招聘服務,組織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組織其中有創業意愿的,開展創業培訓。
服務標準: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至少組織2次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等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牽頭負責單位:省退役軍人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6)特殊群體集中供養。
服務對象: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進入老年的殘疾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或者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且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待遇的,退出現役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需要長年醫療或者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服務內容:提供集中供養、醫療等保障。
服務標準: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光榮院管理辦法》《優撫醫院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牽頭負責單位:省退役軍人廳。
九、文體服務保障
21.公共文化服務
?。?7)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共博物館(非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公共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基本服務項目健全。
服務標準:公共文化設施的開放時間不得少于省規定的最低時限。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應適當延長開放時間。公共文化設施應按規定組織開展公共文化活動。
支出責任:免費開放所需經費無特殊規定的由中央與地方按6∶4比例分擔,對列入中央宣傳部、財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確定的免費開放名單的博物館、紀念館、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按照《中央對地方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文物局。
?。?8)送戲曲下鄉。
服務對象:農村居民和城鄉結合部居民。
服務內容:為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鄉鎮每年送戲曲等文藝演出。
服務標準:按照《關于戲曲進鄉村的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教育廳、省委宣傳部。
?。?9)收聽廣播。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提供廣播節目和突發事件應急廣播服務。
服務標準:提供不少于15套廣播節目;在直播衛星公共服務覆蓋地區,提供不少于17套廣播節目。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廣電局。
?。?0)觀看電視。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提供電視節目服務。
服務標準:提供不少于15套電視節目;在直播衛星公共服務覆蓋地區,提供不少于25套電視節目。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廣電局、省委宣傳部。
?。?1)觀賞電影。
服務對象:中小學生、農村居民。
服務內容:為中小學生觀看優秀影片提供保障服務。為農村群眾提供數字電影放映服務。
服務標準:保障每名中小學生每學期至少觀看2次優秀影片,每個行政村每個月放映1場公益電影。每年國產新片(院線上映不超過2年)比例不少于1/3。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
?。?2)讀書看報。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公共圖書館(室)、文化館(站)、行政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家書屋等配備圖書、報刊和電子書刊,并免費提供借閱服務;在城鎮主要街道、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人流密集地點設置公共閱報欄(屏),提供時政、“三農”、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務。
服務標準: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傳部等有關部門及我省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
22.公共體育服務
?。?3)公共體育設施開放。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有條件的公共體育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
服務標準:按照《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育場館運營管理辦法》、《公共體育場館基本公共服務規范》、《關于加強社會足球場地對外開放和運營管理的指導意見》(體經字〔2021〕2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建設體育河南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體育局。
?。?4)全民健身服務。
服務對象:城鄉居民。
服務內容:提供科學健身指導、群眾健身活動和比賽、科學健身知識等服務,免費提供公園、綠地、文體活動廣場等公共場所全民健身器材。
服務標準:按照《全民健身條例》《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
支出責任: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地方負擔部分按照《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財文〔2021〕4號)執行。
牽頭負責單位:省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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